中小学校人事代理教师工资待遇如何可以转正成为公办教师吗
中小学校和医疗单位使用的人事代理人员,其实质还是编外人员,是合同工,除了参加招考,永远没有机会转正。编外人员,包括人事代理、合同工、临时工、劳务派遣工。人事代理,原来是指人事关系委托管理的一种方式。是指由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中心,按照国家有关人事政策法规要求,接受单位或个人委托,在其服务项目范围内,为多种所有制经济尤其是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及各类人才提供人事档案管理、职称评定、社会养老保险金收缴、出国政审等全方位服务,是实现人员使用与人事关系管理分离的一项人事改革新举措。后来发展成专门指实行人事关系委托的人员。各单位在招聘人事代理的时候,都承诺同工同酬,和正式职工享受一样的工资、福利待遇,甚至工资套改模式都是一样的。但实际上,除了基本工资和少部分福利一样,其他要求在编在岗人员享受的福利补贴待遇,人事代理一概不能享受。人事代理的工资,低于正式职工,高于其他合同工、临时工和劳务派遣工。说正式吗,永远进不了编;说不正式吗,工资待遇比其他合同工高,工资套改的方式,也不是按劳动合同规定的固定数额,而是像正式职工一样有核算的模式,是非常像正式职工的合同工,也只是像而已。
人事代理缴纳的养老保险,是按企业养老保险对待。各地在人员招考中,也没有专门针对人事代理转正入编专门组织的考试。由于行业的特殊性,中小学校使用的人事代理,有可能通过特岗教师、支教、代课教师转正等政策,解决一部分人的身份问题。而县级以上公立医院,如果机构改革后取消编制,对于人事代理人员来讲,也算是好消息,可以和正式职工一样,通过竞聘,享受与个人能力相匹配的岗位和待遇,获得公正公平的竞争机会。